厦门基本达到节水型城市要求 自评总分超过90

时间:2008-05-08 15:07 厦门日报 评论:

记者昨日(5月6日)从市节水办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厦门市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工作,厦门市日前成立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由副市长裴金佳任组长。

厦门是水资源短缺的城市。根据预测,到2010年,厦门市资源性缺水约为1亿立方米/年。要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厦门必须向节水型城市转变。创建节水型城市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既要有经济、技术政策相配套,又要有行政、法律手段相配合。我市很早就按照节水型城市标准的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近年更是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了解,今年我市广泛组织动员全市力量开展创建“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单位”活动,推动节水产品认证,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实施用水定额标准,严格计划用水指标管理,并于今年申报第四批“全国节水型城市”。

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共三大类19项指标,其中基础管理指标40分,技术考核指标60分,鼓励性指标6分,总计106分。近日,市节水办对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初步得出厦门市各项考核指标总分超过90分,已经基本达到节水型城市要求,其中一些指标远远优于标准。譬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指标,标准要求不低于75%才能得分,厦门市已达到90%;“万元地方生产总值取水量(立方米/万元)”一项,标准要求“低于全国平均值50%”,而厦门市的该项标准只有全国的百分之十几。 (记者 殷磊)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水网”或“中国水网讯”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水网”,并加上链接“http://www.h2o-china.com”。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对于违反本声明的,中国水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中国水网联系(news@h2o-china.com)。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