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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循环利用发展"第二水源"

时间:2007-12-13 08:57 哈尔滨日报 评论:

【背景提示】目前哈尔滨市水资源总量严重贫乏,哈市人均水占有量只有1350立方米,仅达到全国人均水平的一半。市区人均占有量更少,仅为91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水平的1/20。因此,解决哈尔滨的缺水问题,中水回用是一个很好的出路,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

【会前调查】资料表明,城镇供水的80%转化为污水,经收集再生处理后,其中70%可以再次循环使用。也就是说,在供水量不变的情况下,城镇的可供水量理论上将增加50%以上。由此可见,中水回用是一项不容忽视的第二水源。自来水每吨1.8元左右,海水淡化成本每吨5至8元,而一般中水成本每吨大约在0.7至1元之间。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在城市用水中,只有三分之一的水用于饮用,其他三分之二理论上都可以由再生水替代。因此,城市中水回用在不影响健康的情况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经济的新水源,不仅减少了由于远距离引水而产生数额巨大的工程投资,减少自来水处理设备的投资;还可以减少污水排放量,进而减少控制水体污染的环保费用,是低廉的新水源。

【代表建议】根据哈尔滨市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全市中水利用规划,明确规划目标、规划设想和规划进度,从而指导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在中水回用对象的选择与确定上,宜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建议近期优先发展园林绿化、生态景观、工业冷却水补充、道路冲洗、车辆冲洗、部分建筑施工等方面的中水回用;中远期发展农业、林业、生活杂用水等方面的中水回用。

一要加大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尽快实现全市水务(供水、蓄水、排洪、污水处理、污水再生利用等)的统一管理;

二要认真研究出台推动城市中水再利用的政策,参考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结合哈尔滨的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鼓励政策;

三要从立法和执法的角度促进污水的资源化,要以强制性的规章和法规,加大法律保障力度,从而正确地指导、规范城市中水再利用工作;

四要加快水价改革和水业市场开放步伐,尽早形成自来水、污水(负价格)中水三者之间的合理比价关系,尽快形成污水资源化建设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要加大宣传引导转变用水观念,增强全民节水意识,转变人们的用水观念。只有人们的用水观念改变了,再生水才会有市场;有了市场,才能推动中水再利用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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