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调队工作人员表示,尽管两年来我省81.8%的城市都上调了自来水价格,但调查显示,由于高收入家庭对水价上调并不敏感,单纯靠上调水价来控制用水量收效甚微。
调查显示,随着用水矛盾的日益突出以及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我省水价改革加快了步伐,各地纷纷上调了自来水价格,自2003年10月以来的两年间,全省十一个地级市中有九个城市不同程度地调整了民用自来水价格,涨价面达81.8%。其中,杭州市分别在上年4月及今年10月两次上调了水价,每立方米价格从1.55元调高至1.85元,涨幅达19.4%,台州市则以2.25元/立方米的价格位居全省最高,比价格最低的衢州市贵0.85元,超过2.0元/立方米的城市有四个。
然而,在我省这样的一个水资源比较缺乏的省份中,单纯上调水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用水量,但收效甚微。因为,对高收入人群来说,水价上调带来的支出增加显得有点微乎其微,对促使他们提高节水意识的效果并不明显。
据全省城镇住户调查资料显示,1-3季度,城镇最高收入户家庭人均用水量为54.21立方米,比两年前增加25.7%,相对于最低收入户10.5%的增幅高出15.2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尽管我省自来水价格比两年前上涨19.5%,但水价上调对高收入家庭的支出影响不大,高收入户的节水意识远远低于低收入户,提高水价对控制用水量的效应不明显。因此,调整水价应制定更为合理可行的办法,以提高用水大户的节水意识。
(杭州日报 作者:吴晓燕、洪光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