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建筑须能“收集”雨水

时间:2008-04-17 08:41 中国建设报 评论:

据了解,今年南京加大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力度,在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小区创建的基础上,规定两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必须配建雨水收集应用系统。

南京市近日公布《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设备。规划用地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条例的相关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据了解,目前南京已有数十家企业单位及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了中水和雨水回用系统。(伊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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