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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县级城镇水源地合格率堪忧

时间:2008-09-14 21:42 羊城晚报 许琛、胡松惠 评论:

昨日(9月12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教授王浩,给正在进行“产业转移污染防治”专题议政的政协委员们上了生动的一课。据他分析,产业转移既带来了发展的契机,也给广东带来新的水安全风险。

珠三角近半河段被污染

“开着宝马车,喝着农药水!”王浩如此形容享受着经济迅猛发展利益的广东人。

据介绍,广东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主要依靠河道来维持城市生活供水,河道供水占88%,水库仅占12%。去年,全省劣于Ⅲ类的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24.9%。其中,珠三角水质最差,近一半河段被污染,河流水功能区达标率也很低。尤其是粤西、北江和珠三角地区,城市饮用水源区达标率仅32.5%。

王浩说,珠三角地区的水污染已威胁到广东城乡居民的饮用水安全。2005年,在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调查中,全省建制市的水源地合格率仅56%,县级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合格率不足30%,全国排位最差。而从2007年广东省水资源公报数据看:全省共监测评价41个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为21个,合格率仅有51.2%。

究其原因,王浩认为是环境准入把关不严、污染治理滞后。广东是全国经济第一大省,但是治污力度滞后,污水集中处理率仅40%。产业中的电镀、制革、印染、化工、水泥等污染企业更是星罗棋布。

必须建立环保问责制度

“产业转移既给珠三角地区的环境改善提供了契机,也给广东带来新的水安全风险。”王浩说。目前,从空间上,相当数量的产业转移工业园选址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或Ⅰ、Ⅱ类水功能区周边地区,甚至占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大了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压力。

“一定不能按照总量控制的环境容量理论来对待上游污染。”王浩认为,应提高环境标准。作为产业转移接纳地区的东西北上游地区,一定要坚持水环境管理的高标准,为珠三角核心经济区提供清洁的淡水资源。不能按照达标排放的传统管理模式管理新的建设项目。

王浩表示,“必须建立环境责任的首长负责制度和追究制度。以环境质量和水安全为重要指标的干部考核制度,实行公共安全的一票否决制”。

对此,省政协秘书长杨懂认为,必须建立“刚性”的环保问责制,要像抓基本国策一样抓环保。同时还要建立奖励制度,抓环保好的官员也应该受到表扬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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