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实施中水回用尚需时间

时间:2007-06-22 09:01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评论:

  (记者韩桂琼 通讯员城管宣)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应加快东莞市中水回用步伐”的建议,东莞市城市管理局近日在回复中表示,目前东莞自来水价格偏低,中水在成本上没有优势,而且中水回用的配套优惠政策缺乏、用户对中水的认识有偏差,东莞开展中水回用工作条件还不成熟。

  接收人大代表议案后,东莞市城管局对中水回用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基础调研。城管局称,其实目前东莞自来水价格偏低,中水在成本上没有优势。据悉,东莞市污水再生利用每吨制水成本为0.94元(不含税金、利润),不仅远远高于水资源费的标准,而且也高于自来水的制水成本。

  据调查,目前东莞有不少企业为了节省成本,直接从江河、水库取水,使用廉价的原水,他们难以接受昂贵的中水。而普通的家庭用户在中水和自来水价格接近的情况下,一般都会选择更加洁净的自来水。城管局表示,如果自来水的价格不提高,中水回用的工作很难开展。

  城管局还称,使用中水需要独立的管网输送至用户,而目前东莞大部分道路地下两边都已经布满管线,因此很难再找到空间铺设中水管网;即使能提供施工条件,施工过程中要对市政道路进行大面积、大范围的开挖、修复,以及对居民住宅内供水管道的改造,都会干扰市民的正常生活。

  因此城管局认为,目前东莞还不具备大规模开展中水回用工作的基础条件。

  【小资料】

  何谓中水?

  所谓中水,即介于“上水”(自来水)和“下水”(排水管道排污水)之间一切可再利用的水。在城市中,主要是指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使用的非饮用水。中水主要用于厕所冲洗、园林灌溉、道路保洁、汽车洗刷及喷水池、冷却补充水等。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水网”或“中国水网讯”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水网”,并加上链接“http://www.h2o-china.com”。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对于违反本声明的,中国水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中国水网联系(sam@h2o-china.com)。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