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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加大力度保护水资源环境

时间:2007-03-27 09:25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评论:

  用水缺口达12亿立方米的山西省,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该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保护水资源、全面清理水污染已成为山西省急需解决的事情。山西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将严重污染水环境并且完不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全部搬离汾河沿岸。
汾河水库是山西省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也是黄河第二大支流的骨干工程,距太原市仅83公里,是太原市主要的陆上水源地,水库水质变化关系到市民用水安全。

根据山西省政府的通知要求,禁止在汾河水库库区发展水产养殖业和污染水环境的旅游项目。汾河水库库区及周边区域要加大力度退耕还林还草,控制水土流失造成的水库污染;禁止向汾河干流和一级支流排放医药、生物制品、化学制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其他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水。禁止在汾河上游干流两侧3公里、汾河中下游干流两侧2公里范围内新建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已建成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今年年底前完成治理改造或搬迁。

山西省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清理威胁水环境安全的污染源的各项措施,将在今年内完成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届时,环保部门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对超过环境容量、水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禁止新建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对未履行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和不执行“三同时”擅自投产或长期不验收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山西省政府还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大力开展污水资源化,提高城市污水回用率。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制定管理办法,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7年年底前全部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2008年年底前完成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污染源的治理、搬迁、改造、关停任务。对于煤炭、电力、焦炭、化工、冶金、造纸、酿造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企业,要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山西省还将建立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水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情况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在全省通报。对没有完成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水污染治理工程任务的市县实施“区域限批”,停止审批和核准新增排污总量的建设项目,对其主要负责人按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实施问责。作者:张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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