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定陶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门检查组,由副主任陈尔桥带领,部分驻会委员和人大农工委的同志参加,到部分乡镇和县水务局检查《水资源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先后查看了部分水利设施,访问了有关干部群众,并听取了县水务局局长孔令潭有关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定陶县作为全省水利执法试点县,切实把水利综合执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推行了优质高效服务。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和加强队伍建设入手,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开通了咨询服务热线、加强社会监督,全面加强了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开服务。目前,全县各类涉水事项由综合执法办公室服务大厅统一受理,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树立了水务部门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大了水利执法力度,他们坚持以集中整顿河道管理秩序、规费征收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严厉查处破坏河道堤防、设置行洪障碍、偷盗水利设施的行为,综合执法人员实行巡查与举报核查相结合,加大河道巡查力度,水资源乱开滥采得到有效遏制,有效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活动,树立了水务部门的权威。三是扭转了规费征收工作的被动局面。在试点工作中,他们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缴费意识。同时,积极为生产企业搞好节水服务,促进“中水回用”,为企业节约了水耗,降低了成本,深受企业好评。
检查组认为,本县的水利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够广泛深入,导致有关单位和个人执法意识还不够强,配合不够,阻力较大;执法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利用每年的“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29水保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通过县领导电视讲话、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在县电视台播放专题片,设立专门咨询点等方式,广泛宣传水资源与自然和人类生存、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系,让社会各界牢固树立保护水资源就是保护地球和人类生存发展”的观念,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营造水利执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继续办好法律知识讲座,派人参加省、市组织的水政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开展水利执法打好基础。三是突出重点,帮助有关单位和企业搞好整改。使境内重要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重点污染企业污水达到稳定达标排放,农业面源污染有效降低,整个水利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山东省定陶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