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条件的区县拟推行再生水利用试点
时间:2006-10-16 11:03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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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昨日透露,市市政委在回复民盟的《关于加快开发利用“再生水”建议》提案中称,我市将对具备条件的区县(市)推行再生水利用试点。
“主城区的洗车场基本上都是直接用自来水冲洗汽车……”民盟一纸提案,呼吁我市开发利用再生水,以节约水资源。市市政委在回复中称,为节约和充分利用水资源,我市将在区县市推行再生水利用试点,把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可用于农田、园林灌溉、城市绿化、钢铁、煤炭行业的一些工业用水和冲洗厕所、汽车、道路等。
市市政委透露,我市正着手编制《节水型城市规划》,把再生水利用纳入规划的重要内容,以早日争创“全国节水型城市”。(记者 童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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