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条件的区县拟推行再生水利用试点

时间:2006-10-16 11:03 重庆商报 评论:

  市政协昨日透露,市市政委在回复民盟的《关于加快开发利用“再生水”建议》提案中称,我市将对具备条件的区县(市)推行再生水利用试点。

  “主城区的洗车场基本上都是直接用自来水冲洗汽车……”民盟一纸提案,呼吁我市开发利用再生水,以节约水资源。市市政委在回复中称,为节约和充分利用水资源,我市将在区县市推行再生水利用试点,把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可用于农田、园林灌溉、城市绿化、钢铁、煤炭行业的一些工业用水和冲洗厕所、汽车、道路等。

  市市政委透露,我市正着手编制《节水型城市规划》,把再生水利用纳入规划的重要内容,以早日争创“全国节水型城市”。(记者 童江华)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水网”或“中国水网讯”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水网”,并加上链接“http://www.h2o-china.com”。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对于违反本声明的,中国水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中国水网联系(news@h2o-china.com)。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