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郑兴灿:为再生水利用开药方
“到2010年,我国北方缺水城市的再生水直接利用率将达到城市污水排放量的10%~15%,南方沿海缺水城市达到5%~10%;到2015年,北方缺水城市将达到20%~25%,南方沿海缺水城市则达到10%~15%。2010年,我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设计生产能力规划达到680万立方米/天,再生水工程新增投资约100亿元,再生水服务收费有可能接近15亿元。”近日,在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和中国水网联合主办的“2006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工程师郑兴灿用这样一组数字描述我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发展目标。
再生水利用是当前的一个热点,原因之一是我国城市缺水问题严重。郑兴灿介绍说,我国北方城市人均年水资源量仅36~363立方米,南方虽然人均量高于北方,但存在水质污染型缺水。因此,各级政府积极推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从1986年至2005年,污水再生利用成为国家科技攻关课题。多年的试验研究和工程实践表明,城市再生水利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但目前尚存在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是安全性问题受到普遍关注,再生水的水质标准应该由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组成。前者表达再生水的卫生安全等级与综合性水质要求,包括感官性状指标、粪大肠菌群、浊度、SS、BOD5、COD、pH值等;后者表达某一用水途径的特定水质要求,包括影响用水功能与用水环境质量的各种指标。由于目前的再生水水质标准还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未能完全解决公众对再生水安全保障性的疑虑。”郑兴灿认为,未来水质控制的核心是,所有再生水既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的通用水质标准,也要满足用户提出的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特定水质要求。另一方面,人们对住房内部的环境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再生水入户的利用方式应慎重,不宜过分强调和推广。
“保障再生水的安全可靠和基本功能,要通过生物氧化、过滤和消毒来实现。其中生物处理是再生水处理的基本单元,要充分发挥有机物和氮磷去除能力;混凝沉淀通常作为过滤的前处理,投加混凝剂增强过滤去除的功效,强化过滤处理效果;过滤处理是再生水处理的关键单元,以降低浊度,保障消毒功效,去除胶体物质,消除污染物和病原体;消毒处理则是再生水生产必备单元,确保病原体的灭活和控制,非现场利用时宜采用加氯消毒,当存在二次污染可能性时,应保持一定余氯量。”据郑兴灿介绍,在足够的标准技术条件下,再生水的卫生安全是有保障的。同时,再生水在使用过程中还有一个长期的跟踪性研究问题,他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投入更多力量,建立相关的安全风险控制及监督管理体系,对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运营进行综合监管,确保安全,促进再生水利用。
郑兴灿指出,应该对再生水利用的适用范围作一个相应的界定。再生水利用的目的一个是开源,一个是节水减污,这也正是针对资源型缺水城市和水质型缺水城市两种不同的类型,从技术政策上确定景观环境和生态用水是再生水用水的主要发展方向,并积极推动再生水的工业利用和城市杂用的出发点。他说,在选择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统的构建模式上应该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通过综合性技术经济比较,可以多种模式并存,优化组合。
“一类是集中型,通过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和再生水输配管网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再利用,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功能,进一步利用城市再生水;第二类是就地性形成系统,可以在小区里面进行就近利用的方式,或者在一个居住区里面处理完了以后直接出水利用;再就是建筑中水系统。”郑兴灿指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总体目标在于充分利用城市污水资源、削减水污染负荷、节约用水、促进水的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任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