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17日),市城市节水办通知要求城区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中水设施管理,确保中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安全。
市城市节水办要求,建有中水设施的单位需从8个方面重点进行安全检查,即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设备保养维护、运行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治理监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安全费用和投入。检查情况需记录在案,查出问题及时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立即整改,做好应付各类事故的准备,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中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单位要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坚持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宣传,提高中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对一线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确保用水安全。
(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