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汶上:依法治水“四突出”

时间:2008-04-29 09:15 济宁日报 王利庆 曹正民 评论:

山东汶上县近年来大力推进依法治水进程,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处水事纠纷,促进了人水和谐。

突出水工程保护执法,保障水利建设成果。加大以堤防、河道、涵闸、泵站等为重点的水利工程设施执法检查力度,保障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同时,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强村村通自来水饮用水源和工程设施的巡查和保护执法,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突出水资源、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促进人水和谐。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不申请取水许可、违法取水、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的违法行为。加大重点建设项目的水保监督力度,严格做好建设项目施工的监督执法工作。

突出河道执法管理,维护防洪工程安全。建立健全水利、公安联合执法机制,组织专门力量对县境内的小汶河、泉河两大骨干河道内无证采砂取土行为进行彻底清理整顿,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突击整治活动,有效遏制了对岸采砂户偷采现象,确保了大汶河溢流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

突出执法能力建设,树立水利“窗口”形象。县水利局把6个行政执法科室的行政执法权和收费职能划归水政监察大队统一管理,各业务科室抽调了一批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水政监察大队,增强了水政执法力量。投资40余万元配备了通讯、办公和调查取证设备,设立了独立的综合执法服务区,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办事效率,树立起水利执法的良好形象。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