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通报《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
近日出台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工程、投入、政策三个方面取得了突破。这是记者从省政府昨(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会议通报了《决定》有关情况。据悉,我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10%,水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
加快水利发展,《决定》提出要从三方面取得突破:在工程建设方面,提出加快建设骨干工程、平安工程、饮水安全工程和稳粮工程“四大工程”。以都江堰、武引等八大灌区和“引大(渡河)济岷(江)”工程建设,形成西水东调、北水南补的五横四纵网络。到2015年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全省蓄引提水能力达420亿立方米,新增灌面1300万亩,建成水利强省。
“四大工程”需投入442亿元。为保障投入,《决定》提出四项政策: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水利投入的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二是统筹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水利建设;三是全面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逐步调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四是搭建水务投融资平台,成立省水务投资集团。
《决定》规定,对公益性水利事业,依法给予土地、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营性水利产业,在融资、技改、资本运作方面给予支持。各级政府是水利发展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