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脱氮除磷技术获国家科学进步二等奖

时间:2008-01-30 09:48 中国环境报 谢锋 评论:

在1月8日召开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山东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波主持完成的“城市污水生物脱氮除磷技术与控制措施研究”荣获200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张波副局长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出席了奖励大会。

“国家科学技术奖”由国务院主办,是国家科学技术界一项崇高的荣誉。此次获奖标志着山东省“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环保科技创新有了新的突破,上了新的台阶。

近30年来,污水脱氮除磷技术一直是污水处理领域研究的热点。但这些工艺流程长、基建投资与运行费用高、工艺系统复杂、要求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管理。因此,从我国国情出发,研究开发简捷、高效、经济的城市污水脱氮除磷技术,对解决我国水体的氮、磷污染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山东省环保局副局长张波与课题组经过10余年的潜心研究,在城市污水脱氮除磷技术理论与工艺方法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首次提出了倒置A2/O生物脱氮除磷理论与工艺技术方法,技术成果被国内权威人士以及德国、美国同行专家誉为“污水生物脱氮除磷技术领域的重要创新”,其不仅在理论方面变革性修正了上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上流行的生物脱氮除磷技术基础理论,而且研究开发了具有简捷高效特点的城市污水生物脱氮除磷倒置A2/O工艺及其相关技术,填补了我国在此项技术研究领域的空白,形成了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污水脱氮除磷技术。同时,课题的研发和应用对实现改进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工艺、节能降耗、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倒置A2/O工艺的研制成功,形成了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污水脱氮除磷特色技术。工艺不仅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而且适用于无脱氮除磷功能传统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厂的改造,此项技术成果现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城市污水脱氮除磷工程建设,取得了巨大的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

随着我国对水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修订后的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对氮、磷排放指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不仅提高了氨氮的排放标准,而且确定了非常严格的总氮与总磷的排放标准,使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考虑氮、磷的去除问题,因此,城市污水脱氮除磷倒置A2/O工艺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前景和十分显著的节能环保示范作用。同时这项技术成果已编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与国家相关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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