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建在长江之畔的鄂州发电公司通过国家环保验收。国家环保总局验收组认为,这个公司为保护母亲河长江作出了贡献。
“爱我母亲河,护我母亲河。”从1998年投入运行开始,这一理念就成为鄂电人的共识。为此,这个发电公司始终着眼于避免对长江的污染。公司设计采用低硫煤,建有工业废水处理厂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废水排放全部达标。同时采用干除灰系统,并对灰渣进行综合利用,灰渣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他们还建有脱硫、脱硝场地,安装了水质监测设备。厂区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97%。
据统计,这个公司的环保设施总投资近2亿元,因而至今未发生污染长江及周边环境的任何事故与纠纷。(《湖北日报》记者陈启海、胡祥修、通讯员夏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