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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用3-5年时间根本遏制湖体水质恶化

时间:2007-08-17 11:38 新华网贵州频道 评论:

  贵州频道8月17日电(记者李忠将)贵州省针对目前突出的湖泊污染问题,提出用3至5年时间,使湖体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根本遏制。凡是2008年底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故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

《2006贵州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贵州境内主要的8个湖(库)中,绝大部分湖(库)水质已经遭受严重污染。湖(库)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溶解氧和氨氮等。

针对严重污染,贵州省力图通过全面、系统、科学、严格的污染治理,用3至5年时间,使湖体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根本遏制。记者从贵州省环保局了解到,为此,贵州省规定凡是2008年底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故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一律停产停建。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企业,一律关闭取缔。

此外,贵州还将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农村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凡是作为饮用水源地的湖泊水库最高水位外一公里范围内,禁止从事施用化肥强度大的农业活动。禁养区内不得新建任何畜禽养殖场,已建的限期搬迁或关闭。饮用水源地的湖泊水库于2008年底前全面取缔围网养殖。依湖、依库建设的"农家乐"餐饮、娱乐等设施,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禁止排入湖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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