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淮河流域及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治理
断面水质成环评前置条件
季英德 高洁
山东省政府日前召开会议,调度淮河流域及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治污工作进展情况,部署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副省长郭兆信在会上要求,全面建立出入境水质定期通报制度和流域限批制度,把断面水质情况和排污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坚决完成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治理的目标任务。
郭兆信要求,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完不成总量削减指标的地区、水质长期超标的地区,坚决实施流域限批措施,停批辖区内除节能减排项目外的一切新建项目;实施地方环境标准,全面开展限期治理。对南水北调沿线不能按期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实施限产治理直至停产治理,对年底前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关闭其治污无望的生产线。组织实施省辖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沿线的生态补偿工作,对因南水北调而实施“再提高工程”的企业给予必要的生态补偿,建立污水处理与企业收益挂钩的运行机制。推广先进地区成功经验,深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体制机制改革,搞好配套管网、脱氮除磷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运营监管,确保流域内污水处理厂负荷运转率达到75%以上。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大力削减污染负荷。按照节能降耗、污染物减排的要求,实施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水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自备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收缴率,鼓励用水单位多使用中水。加快退耕还湿工作,加强面源污染防治,落实“两减三保”计划,重点是降低氨氮污染负荷,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确保年底前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成治污设施;强化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郭兆信强调,各市要把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流域内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工作,完善全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监测与监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