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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千方百计落实污染减排

时间:2007-07-11 08:55 中国环境报 评论:

制定计划 完善措施 强化检查 狠抓落实 
济南千方百计落实污染减排

  李汝震

  山东省济南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契机,以污染物减排为主线,通过加强环保投入、落实责任等综合措施,努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2006年市区空气中3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为0.039毫克/立方米、0.114毫克/立方米、0.021毫克/立方米,分别比上年降低33.9%、10.2%、12.5%;良好以上天数307天,达到济南市有监测纪录以来的最好水平;地下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大明湖、护城河等重点市区水域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
  建立减排项目与全过程环境监察对应体系
  环保投入是城市基础环保设施建设的重要保障,济南市政府十分重视各项环保资金的投入和落实,“十五”期间累计环保投资113.5亿元,占生产总值2.15%,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初步完善。
  大力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引进先进的水务运营管理模式,加快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55.5万吨/日。着力实施河道截污整治工程,对城区内34条河道实行保畅通、保整洁的“双保”管理,铺设污水管道14450米,建设沿河中水站8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15万吨/日。重点建设中水处理设施,建成小型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75个,日处理污水能力8.5万吨,日回用中水5万吨,促进了城市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十一五”期间,全市将实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31项,总投资252亿元,环保投资占GDP比重达2.5%以上。
  济南市在“十一五”环保规划中明确了环保工作目标,将污染物减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到2010年济南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将削减到8.56万吨和4.86万吨,削减率为12%和18%。同时,把减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以重点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为重点,加强跟踪监管,制订标准严格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检查、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分析”,确保各重点治污工程按进度完成。“十一五”期间,济南市建立所有减排项目与全过程环境监察对应体系。将减排总量削减项目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环境监察,跟踪总量减排项目落实情况及项目进度,确保计划、措施、检查、落实4个到位,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或有环境不良行为的企业限制审批。
  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环境监察
  在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以新代老”原则前提下,济南市认真抓好项目环保审批。2005年以来,共审批项目1655个,拒批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项目60多个,依法处理违法建设项目157个。
  济南市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环境监察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区域环评工作,全市11个工业园区中有6个区域环评已经批复。对能耗高、污染重、工艺设备落后、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坚决关停并转,从源头上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实行“企业限批”、“局部限批”和“区域限批”,着重加强在建项目监管,对能耗高、污染重、工艺设备落后、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坚决关停,从源头上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扎实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推动农村环保工作全面开展。
  济南市通过调整结构促进污染治理,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调控力度。2006年,全市钢铁、水泥行业投资同比下降83.6%和36.4%,淘汰28台6吨以下燃煤锅炉,关停5家万吨以下造纸和淀粉生产企业,取缔5家污染严重的小电镀、小化工企业。限期治理重点污染源,对14家重点工业污染源的21个项目实施限期治理。全市“十一五”期间将建成烟气脱硫设施的43台火电机组中,现已完成26台,5台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组织首批51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试点,对4家重点企业实施新一轮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对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进行跟踪监测
  2007年5月15日,济南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省市新闻媒体通报济南市商河县经济开发区东大岭村农田污染事件,并将此事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据了解,这在济南市环境保护历史上尚属首次。
  在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的同时,济南市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将环保工作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2006年,全市共检查企业5087家次,立案查处违法单位80家,对56件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46家违法单位通报批评。
  济南市对纳入各级政府环保责任书和“十一五”规划的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将进行跟踪监测,对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和重点环保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继续扩大在线监测设施覆盖面,完善在线监测网络,逐步建立起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减排监测预警体系。坚持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从严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污和各类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各开发区的统一环境监管,消除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污染隐患,做好火电、冶金、化工和建材等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减排工作完成任务好的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导致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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