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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两大措施促减排

时间:2007-03-22 10:15 中国环境报 评论:

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和脱硫设施建设
大连两大措施促减排 

  为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及粉尘排放总量分别减排15.9%、15%、10%的任务,辽宁省大连市将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及运行监管,以确保减排目标实现。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大连市将陆续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工程18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7.5万立方米/日。届时每一个县市区都建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52万立方米/日,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大连市现有3个没有建设脱硫设施的电厂在2010年底前将全部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对于新建燃煤电厂(含热电厂),市政府要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采用低氮燃烧器,并预留烟气脱氮治理空间。同时大连市将大力引入天然气、水源热泵技术,发展太阳能、风能及核能利用,到2010年,煤炭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由13%降至5%,气体燃料和电力消费比重分别由0.6%和22%提高到23%和27%,使能源结构初步得到调整。此外,实施城市中心区49个规划区域的烟尘综合整治工作,拆除燃煤锅炉1392台、烟囱925根,中心城区内10吨以下供暖燃煤锅炉全部拆除。
  同时,大连市还将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在冶金、建材、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记者杨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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