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山西省环保部门“打响”了全省清理水污染的“治理”战。省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清理全省威胁水环境安全的污染源的各项措施,将在今年内完成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以及市控、县控重点工业污染源的全面达标工作完成率80%以上。对主要河流监控断面劣五类水体的比例降至40%以下,市界断面水质按功能达标率大于60%,省界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污水处理是重点
2007年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市控、县控重点工业污染源的全面达标工作完成率80%以上。对煤炭、电力、焦炭、化工、冶金、造纸、酿造等污染物排放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搞好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水回用。焦化、电厂废水要做到闭路循环不外排,进一步削减排放量。
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快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污水管网收集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医院排放的污水必须达到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标准,方可排放城市管网;城市管网涉及不到的排污单位,必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还汾河以清澈
山西省环保局要求,2007年6月底前,汾河上游四县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同时禁止在汾河水库库区发展水产养殖业和污染水环境的旅游项目。汾河水库库区及周边区域要加大力度退耕还林还草,控制水土流失造成的水库污染;禁止向汾河干流和一级支流排放医药、生物制品、化学制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其他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水。禁止在汾河上游干流两侧3公里、汾河中下游干流两侧2公里范围内新建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已建成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2007年年底前完成治理改造或搬迁。实现汾河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保障太原市饮水安全。
控制农业污染
2007年6月底前,完成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2010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畜禽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积极发展农村沼气,解决化肥过度使用造成的面源污染。同时,各地市要建立水污染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和信息通报制度,快速有效地处理好重大水污染突发事故。
完不成目标“区域限批”
山西省环保局此次将全省河流水源地治理与政府的环保考核结合在一起。对没有完成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水污染治理工程任务的县(市)实施“区域限批”,停止审批和核准新增排污总量的建设项目,对其主要负责人按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