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政府发文要求全省各地认真执行省人大《关于继续解决小型水库安全隐患问题的决议》,这意味该省在2003~2007年将再投入33.93亿元,彻底整治3279座小型水库。
不久前,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议案,决定从2003年起,用5年时间再投入33.93亿元,整治全省3279座隐患严重的小型水库,并要向困难山区倾斜,全面整治水库隐患。倾斜山区的一条措施是,山区小型水库整治的省级补助标准从原来的25%提高到80%以上。为此,在即将投入的33.93亿元中,山区可分到21.82亿元,占73%以上,而以往小型水库整治的难点正是山区。
据了解,广东省此前已投入20亿元,整治了2529座有严重隐患的小型水库。 (摘自2003.3.17《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