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雄在1月23日上午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2008年,江西将大力实施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工程,科学划定生态保护区,加大鄱阳湖、“五河”源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做到“七个不准”,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七个不准”为:不准在江河源头核心保护区开办任何有污染的企业,不准在城镇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有任何污水排放口,不准在城市主要生活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废水和高分贝噪音的项目,不准在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开山采石采矿,不准在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有碍景观的项目和建筑,不准在林区砍伐天然阔叶林,不准向鄱阳湖及主要大面积水体排放污水。
吴新雄说,2008年,江西将科学划定、合理布局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控制化肥、农药使用,切实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扎实推进工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五河”源头保护区污染物零排放、设区市中心城区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处理等“七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精心实施好矿山和道路沿线山体复绿、城镇饮用水源保护、水和空气质量达标升级等“十大生态环境工程”。在赣州、宜春、萍乡、鹰潭、景德镇等城市建成一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场。抓好九江出口加工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10个生态工业园建设试点;推进3个生态市、11个生态示范县和2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此外,为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2008年,江西省财政将安排5000万元,对“五河”源头和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成绩显著的县给予奖励;安排4000万元,对污水处理达标的地区给予奖励。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8元。
同时,建立健全污染减排考核制,对考核不达标的地区和园区实行区域限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停产停业直至关闭。坚决实行生态环境绩效评价制、环境事故领导问责制和评先创优生态环境“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