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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四个一批”推进污染治理

时间:2008-01-15 16:04 中国环境报 李汝震 评论:

山东省济南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以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为主线,不断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规划政策引导,完善目标责任机制,依法强化监管服务,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市委书记焉荣竹明确要求“必须坚决完成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市长张建国多次听取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汇报,提出“节能减排责任要细化,工作要具体,措施要强硬,确保完成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邹世平亲临现场,对列入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重点减排工程逐一进行督促检查,先后9次召开由县(市)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减排工程单位法人参加的专题会议,逐个研究解决具体减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成立专门机构,对重点减排项目分工到人,一天一调度,一周一检查;对达不到减排计划进度要求的项目,向企业派驻督察组,全力以赴推进减排项目进度。

“四个一批”推进污染治理

按照“加快淘汰一批、着力改造一批、重点监管一批、限期治理一批”的工作思路,济南市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措施,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切实巩固和提高达标排放成果。

济南市加大了结构性污染防治力度,淘汰13台6吨以下燃煤锅炉,关停锻造炉90余台、小淀粉加工企业80多家;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1~4号机组于2007年4月21日起停止运行。加大了限期治理力度,积极推进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的烟气脱硫治理。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两台145兆瓦机组脱硫工程于2007年6月投运;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焦化厂焦炉煤气脱硫改造工程建成投运,第一烧结厂1号120平方米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已完成设备安装,正在加紧进行除尘设施施工;济南庚辰钢铁有限公司两台24平方米烧结机完成烟气脱硫治理;中石化济南分公司3600吨/日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1.5万吨/日污水处理等一批治污项目相继建成投用。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组织全市首批51家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单位全面实施审核方案,对6家重点企业实施了新一轮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相继建成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山水集团等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为完成减排任务,济南市还加强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工商河中水站、东泺河中水站已经投入试运行;通过河道截污和水质净化一厂大修改造,污水处理量比2006年增加,进水浓度明显提高,出水质量进一步改善;长清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章丘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试运行,平阴、济阳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取得新进展;玉绣河、工商河、东洛河、北太平河、柳行河等截污工程顺利完成。

严格审批把好总量控制

济南市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项目审批中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坚决拒批。

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中,把清洁生产标准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引导企业从原材料选用、产品方案、能源资源消耗、污染防治措施等各个环节选用清洁生产技术,并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坚持“以新带老”,新上项目坚决不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对电力、钢铁、水泥等“双高”行业实行部门联动,协调把好准入关,拒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4个。

同时,济南市依靠科技手段,积极组织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实现了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对电力、钢铁等行业的31家重点大气污染源安装了36套烟气自动监控装置,对化工、造纸等行业的18家重点废水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组织安装了23套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并实现与省环保局联网。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去年以来共组织开展4次专项检查,对10个存在突出问题的“十五土(小)”、“新五小”项目单位进行挂牌督办,依法处理18个违法建设项目,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

完不成减排任务实行限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济南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高新区和重点企业的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完不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企业、地区,分别实行“企业限批”和“区域限批”。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做到降耗减污。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深入做好火电、冶金、化工和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

继续实施数字环保工程,进一步提高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覆盖面,建立起以科技手段为支撑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同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超标排污或偷开、偷排、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不法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实施限期治理、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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