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城市生活污染 削减重点工业污染 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综合治理还滇池清白
流域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资敏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昆明市环保局了解到,昆明通过整治城市生活污染源、控制重点工业污染源、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等9大措施治理滇池,使滇池治理逐步向流域综合治理过渡。
目前,滇池流域已建成了8座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8.5万立方米,铺设污水干管590公里,片区污水收集率达63.8%;建成了两座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及配套清运系统,城区垃圾清运率达95%,无害化处理率达93.6%;对大观河等5条主要入滇池河道实施了以截污、清淤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整治。
通过采取“零点行动”,实现滇池周边的重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加强工业企业现场监控,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实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推进清洁生产,工业污染源占滇池污染负荷总量比例逐渐减少,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分别从“九五”末的11%、4%和3%下降到9%、3%和2%。
在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方面,滇池流域实施了农村环境卫生示范项目,开展滇池流域生态农业建设,推广平衡施肥及控释肥技术,秸秆还田与资源化,建设“双室堆沤肥池”,减少和控制化肥及化学农药用量;改造和新建村镇垃圾收集池(间),开展农业固体废弃物及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建设工作;推广农村生态卫生旱厕建设;推广沼气池建设和农村能源替代节能。
实施“2258”及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每年可从外流域调水2.45亿立方米;开展节水和再生水开发利用,建成并投入运行再生水处理站88座、在建38座,日处理能力达4.4万立方米,缓解了滇池的水资源供需压力;建成西园隧洞,加强松花坝——滇池——螳螂川水资源联合调度。开展滇池面山绿化和植树造林,使滇池流域内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8%;“十五”期间整治水土流失325.5平方公里;推广无耕作水稻,实施退塘还湖和生态湿地建设3.4平方公里。疏挖污染底泥640万立方米,清除蓝藻富藻水1295万立方米,打捞水葫芦82万吨,禁止燃油机动船入湖、取缔网箱养鱼,内源污染控制取得一定效果。实施了滇池面源污染控制、蓝藻水华控制、“863”水专项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完成了《滇池流域资源与环境承载力研究》、《环滇池生态保护规划》等一批研究报告及规划工作。
云南省政府在已成立9大高原湖泊治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省滇池治理协调领导小组;昆明市及流域县区成立了滇池治理保护委员会、滇池管理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在沿湖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滇池管理所,形成3级政府、4级管理、5级网络的管理体制。成立市滇池保护委员会专家咨询组。
修订《滇池保护条例》,依法封停了滇池面山采石采砂场、采矿点,关停流域内污染严重企业;在流域内实现了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在滇池水体保护范围、主要入湖河道及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执法。同时加大滇池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