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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海洋当做垃圾桶 广东政协建言近岸海域生态

时间:2007-07-31 09:42 人民政协报 评论:

  近日举行的广东省政协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协商座谈会指出,广东省海洋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形势严峻,海洋生物资源持续衰退,赤潮等海洋灾害日益频繁,亟待加强海洋规划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严格控制海域污染,建立良性循环的海洋生态系统。

  广东是海洋大省,2006年全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4530亿元,连续11年居全国首位,海洋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问题也成为广东由“海洋经济大省”向“海洋经济强省”跨越的瓶颈。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专家兵分两路,赴汕尾、惠来、饶平等沿海市县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了解到,广东部分海域尤其是入海口及港湾海域的环境污染仍十分严重。2006年,广东发生赤潮9宗,累计面积1792平方公里;发生特大风暴潮和海浪灾害3次,造成经济损失近百亿元。

  调研组指出,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为主的陆源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排入海,是造成近岸海域水污染的首要原因。此外,由于陆、海规划分离和涉海部门利益分割,导致近岸海域资源开发利用长期缺乏系统规划和科学评估,有的地方不惜以牺牲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利益,粗放开发、过度开发的势头未得到根本扭转,无序填海造地、盲目围垦滩涂、乱占红树林地等不合理用海行为屡有发生。加之重内陆而轻海洋的环境保护观念尚未改变,广东海洋环境保护的投入不到江河投入的1/10。

  调研组建议,增强全民海洋“蓝色国土”意识,坚持摒弃海洋有无限自净能力的错误观念,决不能把海洋当作纳污池、垃圾桶,要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海洋,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同时,建议省政府组织开展新一轮的海岸带和近岸海域资源环境调查,并尽快制订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及海岛开发利用等规划,抓紧出台《广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维护海洋有序、有度、有偿开发的良好秩序。调研组还提出,充分考虑近岸海域的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坚持陆海联动,实施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切实抓好海上流动污染源的整治工作,严控固体废弃物倾倒入海。建议广东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海陆结合和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合作,宜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管理机制,实现海域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共建共管,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海洋环境保护事业。(谢岳铭 余家明 李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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