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1-07-05 09:08
中国水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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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10周年之际,7月3 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水利部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二十一世纪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进一步贯彻《水土保持法》,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促进流域乃至全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长江历来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区和经济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特别是近些年来,长江流域正在成为继我国沿海地带开放后,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新的热点地区。因此,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对于促进流域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曲格平指出,水土流失是我国头号环境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对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多年来,不断加大对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开展了植树造林、水土保持、草原建设和国土整治。长江、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等已成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精品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水土保持成功之路,其成功经验受到世界的肯定与好评。
他说,搞好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必须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时,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依法防治,彻底扭转一些地区边治理边破坏的被动局面。今年6月29日,是《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年日,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为全面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水土资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标志着我国水土保持开始进入了依法防治的新阶段。
他同时指出,目前《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中还存在着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他要求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步伐,实现长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振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李蒙主持研讨会,水利部部党组成员刘光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出席了研讨会并讲话。
刘光和就长江流域10年来实施《水土保持法》的基本情况,以及今后的水土保持生态系统建设工作作了讲话。他指出,水土流失是长江流域洪旱灾害及贫困的主要根源之一,做好水保工作,对长江流域人口、资源、环境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对实现长治久安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水土保持法》实施10年来,全流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万平方公里,治理的标准、质量和效益都有较大提高,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作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长江上游的重点治理工程,被广大干部群众称为党和政府的“德政工程”,群众的“致富工程”。
刘光和说,10年来,长江流域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督执法和预防保护等方面,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主要表现在:1、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管理部门精心组织实施;2、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3、强化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初见成效;4、加强基础和科技工作,加快水土流失治理速度。
他同时指出,水土保持工作尽管取得很大的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水土流失区广大群众对我们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水土保持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局面和繁重的任务,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实现水土资源的的可持续利用仍然任重而道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建设,把水资源问题提到战略资源的突出位置,提出水利是国民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对水土保持生态系统建设也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将其确立为21世纪中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作为西部大开发的四大战略重点之一。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系统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开创水土保持生态系统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