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污水排放标准高于“国标”
时间:2008-02-27 09:27
齐鲁晚报
柴叶 邱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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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记者从烟台市环保局了解到,从今年起,全市所有水污染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均应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该标准将严格于国家统一制定的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烟台计划到今年年底,COD排放总量比2007年削减6%。力争到2010年,烟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地下水水质将进一步提高。同时,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水平,让烟台市民享受更干净的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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