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用事业民营化不是历史潮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量公用事业由民间私人经营,尤其是最近几年,掀起一波又一波的公用事业民营化浪潮。民办学校一所接一所地建,私人诊所一家接一家地开,私人公路一条接一条地修……虽然目前我国“民营化的部门占不到全部公用事业的10%”[1]但在国家政策和鼓励、国企的倒闭以及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下,笔者预测,到2020年,我国民营化的部门将占到全部公用事业的一半以上,在很多地区,民营企业经济在该地区经济中将占主导地位。这并不表示,“公用事业民营化是一个世界潮流”[2]也不是一个历史潮流。
当今世界是以资本主义社会为主,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公用事业一部分是由国家经营控制,一部分由私人经营,但私人经营的公用事业地位在不断下降。如新西兰这两年,数所私人学校倒闭。尤其9.11事件后,西方各国加大对公用事业的支持和控制,像航空事业和邮政事业等。这表明,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公用事业民营化发展不仅缓慢,甚至在倒退。就资本主义发展本身而言,是由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实际上,资本主义这种发展模式是一种渐进式向社会主义转化,是一种慢性改良道路。
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的最终走向,或者讲一个无意识形态主义的人类社会是人类历史的最终结果。在这种社会里是按需分配,人类共同生产,共同劳动,公共享受。一切社会生产资料及生产成果均为整个人类这个大集体所有。一切社会公用事业也均是人类共同建立,共同享有,不可能也不会出现私人控制的公用事业。从这点上讲,公用事业民营化最终走向灭亡,必将成为历史名词。
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后,公用事业建设之初,大多是由私人经营,如医疗机构由行医大夫和要堂合成等等。但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短提高,人类社会和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公用事业逐渐由国家经营,当然也存在少量的民营公用事业。我国今天出现的公用事业民营化潮流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历史的倒退,绝不是历史的进步。
二、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快速发展的原因
我国现阶段出现的公用事业民营化浪潮在全球应该算是一个例外,我国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由于我国现阶段国情和历史原因造成的。
(一)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很落后,国内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明生活需求之间的矛盾。我国政府建设的公用事业在目前根本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的需要。我国不得不借助民间私人资本拉一投资公用事业,以缓和或解决国内主要矛盾。这是我国公用事业出现发展的根本原因。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日益丰富,人民所拥有的知识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生存和发展,这就使得人民必须“充电”。由于我国自身国有
(二)我国目前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经济,是在符合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以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不顾一切的发展经济。这就需要人民手中的剩余资金投入市场,投入商业,投入公用事业,发展国民经济。
我国农业比较落后,粮油生产、销售政府已经无法满足人民、市场的需求,政府的投入也不能极大地发展农业。而民间资本的输入,弥补了这个缺口,推动了经济发展。
(三)公用事业具有高额利润,这是不用怀疑的。投资公用事业定赚这是商人的共识。这就极大地刺激了商人投资公用事业,发展公用事业的思想意识。
我国最小教育在2003年的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中排名第二,它的高利润我们常人根本无法估计,这也就使得民办教育在这几年的公用事业民营化浪潮中发展最快。
(四)我国公用事业在改革开放之前,一直是由国家经营管理,完全在计划经济体制、政企合一管理模式下成长,导致大量公用事业脱离社会,尤其我国最近10年,大量公用事业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又没有及时进行结构调整,迫使私人投资公用事业,进行结构调整,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我国高等学校内开设的专业、系别结构不合理,招生比例也不符合市场需求,高等教育完全脱离社会和市场。导致有些专业毕业生是供不应求,也就是所谓的热门专业;有些专业毕业生根本无法找到适合所学专业的工作。而民办高校的招生比例和专业设置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变化适时调整。它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社会上某些方面人才短缺问题。
(五)我国目前从中央到地方财政都很困难,中央政府已经被迫通过发行国债,集中人民多余资金、,发展公用事业;地方政府则是赤字严重,全国乡镇政府负债2200亿左右,已经无法进行大规模公用事业设施建设。为了发展公用事业,以配合其他行业发展,就必须借助民间资金(主要是商人资金)发展公用事业。
我国很多地方政府无力修筑道路,就通过合同方式让一些商人修筑道路。修筑者可收取通过该段路车辆的养路费若干年。若干年后,也就是合同期满时,路归政府所有。
(六)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市场经济良性竞争的发展,打破国家垄断公用事业的局面,让利和保障消费者(也就是人民)的权益,这就需要私人经营的公用事业的出现和政府。
合肥市公交业出现的香港大把,直接提高了公交公司的服务态度,给市民乘坐公交车有了选择的余地,也让市民等候公交车的时间大大缩短。
(七)国家法律的修改,尤其这几年宪法的修改,将民营经济纳入法律体系。用法律形式保障民营经济以及民营企业家,消除了民营企业家的后顾之忧,提高了民营企业家投资商业,投资公用事业的兴趣。
修改后的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直接给民营企业家注了一支定心剂,给公用事业民营化注了催化剂和兴奋剂
(八)由于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带来了诸多利处,它就直接推动了 整个国家经济的政府,不仅减少了国家财政在公用事业上的支出,还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这使得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支持和扶植民营公用事业的发展。
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和推动公用事业民营化,简化企业投资手续,有的地方甚至在贷款、税收、土地征收等方面给予我极大的优惠政策。
三、公用事业民营化的弊处
我国大多学者、专家和国人只看公用事业民营化带来的利处,在对它进行评价时,对它的弊处不是不讲,就是略微讲一下。笔者在此就不讲公用事业民营化的利处。毕竟,我国的学者讲的已经够通了,笔者专讲一些它的弊处:
(一)公用事业民营化最终结果是国家垄断公用事业转型为私人垄断公用事业,导致资本越来越集中,贫富分化进一步拉大,尤其是极少数人控制着国家的绝大部分财产,控制着国家经济命脉。我国现有的资本家阶层(属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一部分)会独立发展成资产阶级,并且是大资本家阶级。这直接威胁着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共和国,也许笔者在这一点上有点夸大化、阶级斗争化。
(二)当私人公用事业取代国家公用事业后,我国将重新进行一场对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也就是历史重演。
(三)企业家为了在投资公用事业中获得更多或最大的利润,千方百计勾结地方政府官员,获得政策上的优惠,大量吞取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严重损害了大家和人民的利益,也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腐败程度。
这几年我国最常见的是,从事公用事业的企业家与地方政府勾结,在征收农民土地时,给予被征地的农民的补偿金极低,这进一步使农民贫困化。
(四)当国家出现私人垄断公用事业局面之时,物价会上涨,产品质量个改进程度上不去。造成社会和市场一定程度的混乱,人民生活水平下降,人民购买力会下降,整个国家经济也随之下滑。当然这一点,控制和解决相对较容易。但是谁敢保证不会出现企业家向大海倾倒新鲜牛奶的现象呢?
(五)公用事业民营化的快速发展,使民营公用事业地位越来越高,会导致国家控制力下降。使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力度下降,不利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
(六)高利润的刺激下,一些企业家是投机公用事业。使民营公用事业质量极其低下,甚至是在蒙骗人民。
我国很多民办高校仅仅是硬件设施较高,而师资力量非常低下。有的民办高校找一写在读研究生以某高校教授、青年专家学者等高帽蒙骗这些可怜的富贵青年。
目前,我们为了保证公用事业民营话的良性发展,就一定要完善法律体系和对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政策。政府对公用事业的利润率必须作出硬性限制,还要加大打击官商勾结,严格现在“红顶商人”的发展,对于企业家从人民手中征收来的财产而给予的补偿要作出合理的规定。这也是我国目前仅能做的。
注 释:
[1][2] 张曙光,《体制转型与公用事业民营化》,《党政干部论坛》200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