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作为一种制度创新,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掀开了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新篇章。但是,在市场发育不完全、市场行为不规范、政府监管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特许经营这种在国外已经成熟的市场规范运营模式和有效市场监管模式在中国的实行,现阶段可能还会存在种种问题。如何防微杜渐,保证公用事业市场化的健康推进,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
前不久,某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进行招投标,标底两亿多元。投标的结果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参与投标的9家企业中,8家企业的投标价都超过4亿元。中标结果大大超出标底,参与各方皆大欢喜。但是,这个皆大欢喜的结果真得就那么令人兴奋吗?背后是否会掩盖了潜在的问题呢?
日前,建设部城建司司长李东序在谈到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时,对记者表示了自己的4大忧虑:即市政公用企业“一卖了之”、价格盲目上涨、政府诚信受到置疑、职工权益得不到保护。他希望通过特许经营严加防范。
1不能一卖了之,只卖不管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载体,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政府对市政公用行业大多采取行政手段进行管理,缺乏市场经济的管理手段和经验。
李东序说,在全面开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的同时,如不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就会造成市场无序竞争,国有资产流失,公众利益受损。前段时期,一些地方对“市场化”理解简单,出现了对公用企业“一卖了之”的现象。由于市政公用行业关乎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如果仅仅以为“卖”掉,拿了钱就万事大吉了,将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李东序特别强调市政公用事业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在推进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的进程中,对自然垄断业务政府要进行有效监管,以确保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一定要警惕变现套钱现象的发生。
2警惕价格盲目上涨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公用事业一向视作社会福利性行业,价格一直由政府核准。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我国的公用行业诸如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价格偏低、长期不到位,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随着资源的日渐短缺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与机制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的体制与政策环境下,价格与价值日渐吻合成为必然。但是,当公用设施实行特许经营后,价格或收费标准如何核准,是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特别是实行了市场化运作以后,有的企业为了拿到项目,往往出高价中标。从企业角度讲,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最终的目的,如果此时监管不到位,就可能出现价格盲目上涨。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李东序强调:如果特许经营商的中标价格太高,在运营中就可能带来亏损,最终,这些亏损还是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所以,李东序认为,市政公用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特许经营就要预见到这种倾向,必须严加规范,着力引导企业提高效益、降低成本,让大众受益。但也要承认一个现实:目前我国公用事业的价格不到位,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全符合市场经济机制。他表示,经过研究,将对这些行业一一制定出行业成本准则。在公用行业价格还未到位就实行市场特许经营的前提下,价格尤其需政府加强监管。
3避免政府信用风险
2004年2月,作为国内第一家外商参与投资的公用企业———长春污水处理厂由于资金枯竭被迫全面停产。去年上半年,汇津中国长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就一纸诉状将长春市政府告上了法庭,一审汇津公司败诉,成为当时轰动一时的新闻。据有关媒体报道,此纠纷是由于长春市政府单方面废除了由上一届政府制定的《长春汇津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而引发的。据了解,汇津中国长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曾与长春市上届政府班子达成协议,共同在长春市北郊兴建长春市污水处理厂。长春市上届政府为此专门制定了《长春汇津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按照当时的设想,长春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标志着长春市利用外资资金推进长春市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开始。长春污水处理厂停产事件已引起了吉林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外资企业老总说:“在中国投资,最害怕的就是不确定性,政策的变动太大使得投资商没有安全感。”
市政公用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时间长、投资回报率低的特点,但是投资回报稳定,相对来说市场风险较小。李东序认为,投资企业最担心的就是政策风险,即政府信用风险,这也是制定《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立足点,不仅要规范企业行为,更要规范政府行为,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目前,有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吸引资金,承诺固定的投资回报,有的授予经营者70年经营权;有的为了能引来资金,在根本就没把合同研究透彻,对其中可能存在的合同“陷阱”也不了解的情况下,就很草率地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等到经营中发现问题或遭遇政策变动时,又匆匆终止合同,引起了很多纠纷,使政府的信誉受到了极大伤害。对此,李东序指出,目前,公用事业行业存在的最大风险就是政府的信用风险。李东序说:“从目前已经出现的典型案例来看,地方政府不是不想讲信用,而是在设计方案时太草率了,在合同或协议中界定不清。”李东序认为,实行特许经营尤其要重视规范政府行为,严格合同管理,采取有效监管,维护政府信誉。
4保证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目前,在公用行业市场化的进程中,企业改制时出现了两种倾向:加大职工的劳动强度或忽视职工的社会保障和职工利益。公用企业在改制中如何保证不伤害企业职工的正当权益,已成为公用事业市场化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
李东序说,在企业的改制过程中,企业产权的置换、职工身份的转换等都需要付出巨大的改革成本,都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如何保证职工的权益不受损害,正确处理职工的劳动定额以及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诸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都事关改革的成败,实行特许经营应该统筹考虑。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将会带来极大的后患。
相关链接:何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
(中国建设报 作者:郝莹)nbsp;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公用事业一向视作社会福利性行业,价格一直由政府核准。作为一种社会福利,我国的公用行业诸如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价格偏低、长期不到位,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随着资源的日渐短缺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与机制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的体制与政策环境下,价格与价值日渐吻合成为必然。但是,当公用设施实行特许经营后,价格或收费标准如何核准,是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特别是实行了市场化运作以后,有的企业为了拿到项目,往往出高价中标。从企业角度讲,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最终的目的,如果此时监管不到位,就可能出现价格盲目上涨。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李东序强调:如果特许经营商的中标价格太高,在运营中就可能带来亏损,最终,这些亏损还是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所以,李东序认为,市政公用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特许经营就要预见到这种倾向,必须严加规范,着力引导企业提高效益、降低成本,让大众受益。但也要承认一个现实:目前我国公用事业的价格不到位,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全符合市场经济机制。他表示,经过研究,将对这些行业一一制定出行业成本准则。在公用行业价格还未到位就实行市场特许经营的前提下,价格尤其需政府加强监管。
3避免政府信用风险
2004年2月,作为国内第一家外商参与投资的公用企业———长春污水处理厂由于资金枯竭被迫全面停产。去年上半年,汇津中国长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就一纸诉状将长春市政府告上了法庭,一审汇津公司败诉,成为当时轰动一时的新闻。据有关媒体报道,此纠纷是由于长春市政府单方面废除了由上一届政府制定的《长春汇津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而引发的。据了解,汇津中国长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曾与长春市上届政府班子达成协议,共同在长春市北郊兴建长春市污水处理厂。长春市上届政府为此专门制定了《长春汇津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按照当时的设想,长春污水处理厂的建成,标志着长春市利用外资资金推进长春市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开始。长春污水处理厂停产事件已引起了吉林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外资企业老总说:“在中国投资,最害怕的就是不确定性,政策的变动太大使得投资商没有安全感。”
市政公用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时间长、投资回报率低的特点,但是投资回报稳定,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