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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设定价格调整公式?——某污水处理厂TOT项目招标原则讨论侧记

时间:2004-11-25 11:57 评论:
编者按:不久前,国内某污水处理厂资产权益转让项目成功实施。该项目通过邀请招标选聘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的融资顾问全面协助项目转让办公室的工作。本文是项目转让办公室与大岳公司在讨论部分招标原则内容时的侧记,议题为:特许经营项目中是否采用价格调整公式。本版刊登,参与讨论人员姓名以符号代之。
A——大岳公司咨询人员(1),B——大岳公司咨询人员(2),C——大岳公司咨询人员(3);
甲——政府方面人士(1),乙——政府方面人士(2),丙——政府方面人士(3),丁——政府方面人士(4),戊——政府方面人士(5)。

一、关于价格调整公式
A:“经过刚才的讨论,我理解项目转让办公室同意了我们建议的终止补偿原则。下面讨论下一个议题hh价格调整公式,先请B向大家说明设计价格调整公式的原则和具体思路。”
B:“价格调整公式见大家手头文件的第23条。这个公式设计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公式能反映影响价格的各因素变动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式的结构可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与接受,保证在特许期内项目的可行性。基本思路是在最初确定的污水处理价格的基础上,每两年对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调整时考虑电费、人工费、化学药剂费、企业所得税以及综合物价指数的变动对价格的影响并用系数的方式量化各因素在价格调整中的权重。”
甲:“价格的调整问题对于项目的成功运作很重要。我们在国内不少城市进行了调研,发现类似项目针对价格调整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方法:一种就是你们大岳公司采用的明确制定调价公式的方法。还有一种方法是不规定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而是确定一些调价原则和主要的影响因素,政府承诺当主要影响因素发生变化并对成本的影响超过一定幅度时对价格进行调整(下称“大原则调整”)。我们想先听一听大岳公司建议采用价格调整公式的理由?”

二、制定价格调整公式的理由
B:“我们制定价格调整公式首先借鉴和吸收了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北京的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和卢沟桥污水处理厂项目都采用了价格调整公式。采用价格调整公式的最大优点是在合同执行时规则清晰,执行效率较高。”
C:“同时我们还吸取了一些项目的教训。比如在国内某自来水厂BOT项目中,投标人在标书中确定了整个特许经营期内逐年的水价,这时投标人需自行为整个特许期内的通货膨胀率做出假设。这种定价方式对政府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实际上,该厂投标时国内的通货膨胀率相对较高,投标人以当时的通货膨胀率为基本出发点报出了各年水价;而近年来国内物价指数一直保持稳定甚至呈下降的趋势,导致当时报出的水价目前看来偏高,项目的执行已出现了困难。所以我们没有建议采用由投标人自行报出逐年水价的方法。”
乙:“你们的思路是清晰的。业内有些专家认为价格调整公司是你们公司开始采用的,主要是为投资人考虑,对政府是不利的。且据我所知,国内很少有项目采用某自来水厂的模式,业内很多人都认为大原则调整是一种“开敞、灵活”的方法,在采用这种方法时政府占据了更为主动的地位。”
三、剖析大原则调整方式
A:“首先,制定价格调整公式并不仅仅是从投资人的利益出发,而是因为这种方式符合国情和行业现状,既能保护政府利益,又能被投资人和资本市场所接受,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动和实现招标目的。您提到的大原则调整方式在目前国内的很多项目中是客观存在的,上海浦东和重庆水务都是这样做的。但我们认为这种方式会增加项目风险,影响招标的效果。由于价格的调整依赖于政府和项目公司对影响因素的确认,这种确认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资人的顾虑和对项目风险的预期。这些影响必然会反应到项目成本中,导致其可能要求提高水价或降低拟支付的资产转让价格等,这种情况的出现会对最优地实现政府招标目的产生损害。”
丙:“我理解你们设计的价格调整公式兼顾了政府的利益和招标效果,但是,大原则调整方式与价格调整公式两者的可操作性怎样?”
C:“对可操作性的问题我们也进行过研究。我们理解采用大原则调整方式反而会增加项目执行的难度。我们假设一下在项目执行阶段,当影响价格的因素出现变动且项目公司提出调整要求时,政府需要组织专门的队伍审核调价因素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双方对价格是否调整、如何调整、调整的幅度进行磋商,这个过程耗费时间与精力,将会影响项目的可操作性。”
B:“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这种方式对政府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挑战。价格调整时基础数据是非常重要的,在基础数据的获得方面可以预期政府将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价格调整的结果必然对政府不利。为了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政府必须强化监管,而政府目前的监管能力是较弱的。同时监管成本是较高的,而且监管体系也不是短期内能够建立起来的,这是我们的现状。在监管水平高的发达国家采用大原则调整是有条件的,而在我国问题就很大。
目前我们对监管人员的管理也存在较大难度。即使政府任命有能力、有经验的人员负责监管工作,在监管过程中也可能存在道德风险。由于监管人员的工作与项目公司的利益紧密相关,项目公司会保持与监管人员的良好关系,不排除出现监管人员腐败的情况。届时可能还需要对监管人员进行监管,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丁:“也就是说在这种方式下,政府的监管是很难真正到位或者奏效的。”
A:“不错。起码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是这样。另外,我国的法规不健全,法规的执行存在较大问题,这些都是导致监管无效的原因。而在发达国家,有关采购和财务记帐等都规定得非常详细,而且执行力度很大,因此有条件采用大原则调整方式。而在我国,即使政府能进行监管,也会付出很高的监管成本,甚至可能高于实施监管带来的效益。这是大原则调整方式在我国实施中的一大缺陷。相比之下,价格调整公式对各调价因素变动的规定较明确,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戊:“从刚才大岳公司对采用价格调整公式和其它几种方式的分析来看,价格调整公式在我国目前应该是可行和较合理的,同时也在政府和投资人之间合理的分配了各种因素变动带来的风险。我原则同意在我们的项目中采用价格调整公式。”

四、问题的解决
甲:“刚才花了约半小时的时间,就是否采用价格调整公式作了一个深入的探讨。大岳公司对这个问题的考虑是比较全面的,研究是比较深入的。如果大家没有意见,在本项目中就通过设定公式的方式来调整运营期内的污水处理价格。这是一个重要的招标原则,我们项目转让办公室将在会后把讨论的结果整理并向市领导回报供领导决策。”
乙:“我同意甲的意见。既然我们同意采用价格调整公式,那么价格调整公式设计的合理性就非常重要,希望大岳公司能认真研究这个问题”
A:“好的,非常感谢各位领导的支持和理解。我们要讨论的下一个问题是………”

《中国建设报/中国水业》双周刊 200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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