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意见》近日获市政府批准。我市(指南京市,下同)将限制112个水功能区的排污总量,并对区域范围内水位进行常年监测。
《意见》还明确,我市将划定禁止和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区域,同时加大对现有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力度,逐步完成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生态敏感区域和渔业水域,以及跨流域调水供水河道等范围内已有入河排污口的清理。
据悉,按照目标,到2010年,全市总节水9.23亿立方米,减排污水5.93亿立方米。全市单位GDP用水量降低到130立方米/万元以下;一般工业(火电行业除外)单位增加值取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万元以下、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控制在11.4%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