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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出台措施加强河流综合治理

时间:2008-06-06 09:47 世华财讯 深圳特区报 评论:

深圳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深圳市河流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河流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即“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重点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建成比较完善的防洪排涝综合体系,基本消除洪涝灾害隐患。

根据《意见》,“十一五”期间,深圳市达标治理河道要达到290公里,削减易涝区面积35平方公里,全市五大河流干流及主要支流达到规划防洪标准,主要易涝地区达到排涝标准。到2010年,全市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450万吨/日以上,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其他城区达到8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特区内形成比较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系统,特区外建成截污及污水输送主干管网,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妥善处置。

“十一五”后三年,全面推进生态河流建设,建成一批水质达标、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的示范河流和生态清洁小流域;深圳河湾水系各条支流全面达到景观水体要求,生态初步修复;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等五大河流基本实现治污保洁目标,部分河段达到景观水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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