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流域治污:三年实现水环境质量功能达标

时间:2008-04-14 15:25 中国环境报 黄亮斌 评论:

湖南省政府近日讨论并通过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决定投资174亿元,用3年时间对湘江流域851家污染企业进行集中整治,计划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123座,到2010年,实现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功能达标。

湘江是湖南境内最重要的河流,流域内人口和GDP分别占全省的57.1%、72.4%。但多年来工业结构偏重与布局不够合理、污染治理欠账较多、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多方面原因,使湘江成为全省污染最严重的河流。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排放分别占全省的59.6%和62.5%,粪大肠菌群、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等超标严重。

湖南省确定了湘江流域治理的重点行业是冶金、化工、轻工、畜禽养殖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污染治理,重点区域是株洲市清水塘、衡阳市水松地区(水口山和松江镇)、湘潭市竹埠港工业区和郴州市有色金属采选区,通过取缔关停、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搬迁等措施,实现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目标。《方案》采取分步骤实施的办法,确定了2008~2010年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最终完成467家畜禽养殖业企业、384家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建成5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52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和12座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实现湘江流域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年削减29.37万吨和10.66万吨。

同时,为加大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湖南省省长周强决定成立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委员会并亲任主任、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和副省长刘力伟分别任常务副主任和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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