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水电气价格近期不得上涨

时间:2008-03-06 14:03 中国经济网 评论:

发改委年度计划报告(草案)

11种收费近期不得涨价

报告:今年严格控制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中央管理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地方管理的城市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近期一律不得提高,各类各级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继续稳定医疗收费价格。对必须调整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公共服务收费也要严格控制。

解读: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张工告诉记者,北京除增加与外埠的战略合作,还高度关注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工作,对低保人群的临时补助延长至今年6月份。目前北京仍在不间断地测算物价波动对困难群体生活影响程度,“如果超过底线还会采取措施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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