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将积极推行“分质供水”

时间:2008-01-30 14:56 新华网江苏频道 评论:

近日,扬州发布《扬州市市区供水节水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停水不超过24小时,确有特殊情况停水超过24小时的,要启动临时供水措施,保证居民用水。新办法同时指出,“分质供水”将成为未来供水趋势。

无锡水患让供水安全及节水意识开始受到市民及相关部门的关注。扬州该《办法》的出台,对保证居民生活用水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的紧急预案,确保在自然灾害、紧急事故等不可预见事件发生时,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在城市用水需求量超过城市供水量时,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对部分用水单位采取限量供水或停止供水、避峰用水措施,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办法》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应当确保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停水不超过24小时;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上报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企业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连续超过24小时不能正常供水的,应当采取临时供水措施,确保居民生活用水的需要。

扬州此次制定的新《办法》首次提到了“分质供水”的概念。“分质供水”就是饮用水和生活用水分质、分流。一个管道流出的水专供市民饮用,水质达到直接饮用标准;另一个管道流出的水供人洗衣服、冲马桶等,实现优水优用,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分质供水意味着城市供水管网和居民家庭自来水管线的改造,成本很大,水价也会实现“分质水价”。扬州短期内只能在新建小区小范围施行。(张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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