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网—水行业信息专家

江苏沿江地区水源保护区绝对禁止设置排污口

时间:2007-08-24 14:09 江南时报 评论:

记者昨(8月22日)获悉,《江苏省沿江地区“十一五”产业空间布局规划》近日正式出台。规划用最严厉的字眼明确,江苏沿江地区的水源保护区内“绝对禁止”设置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企业排污口、有污染源的项目、垃圾填埋场、有害物品码头等。

沿江地区是江苏省乃至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发展条件最优越的地区,交通便利,辐射势能强劲,经济腹地广阔,消费市场巨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上乘区域和贴近市场的理想投资区域。沿江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江苏沿江地区产业增长迅速,发展成效显著,是江苏省经济社会较为发达地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和重化工业核心区域。沿江地区以占全省24.0%的土地,2005年创造了全省49%的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973.58亿元,比2001年增长97.3%。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规划》明确,将对沿江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布局进行调整,限期调整不符合标准的水源地和取水口;逐步关闭各地市、乡镇分散、小型的取水口。调整后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将缩减为27个(共29个取水口),清水通道水源地为3个。保留南京的梅子洲夹江、城北水厂、上坝、龙潭、子汇洲、桥林、八卦洲、浦口,镇江的征润洲、丹阳黄岗、扬中二墩港,常州的西石桥水厂、魏村水厂,无锡江阴的肖山区域水厂、小湾水厂,张家港三水厂、常熟二水厂、太仓二水厂,扬州四水厂、泰州三水厂、靖江雅桥水厂,南通的洪港水厂、狼山水厂、李港水厂、如皋水厂等27个水源地。保留南水北调、引江河、引江济太等3个清水通道。

水源保护区上游工业、港口、城市、旅游景观等开发利用区域,水质标准不得低于Ⅲ类标准。水源保护区内应绝对禁止设置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企业排污口、有污染源的项目、垃圾填埋场、有害物品码头、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及堆栈,严禁人工养殖、捕捞、游泳、停靠船只和一切可能污染水源保护区内水体的活动,对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的污染源,要限期关停;加强水源地的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建设涵养水源的生态防护林。

岸线被工业、港口占用的水源地(南京梅子洲夹江、燕子矶、龙潭,镇江黄岗,常州西石桥水厂、魏存水厂,江阴肖山区域水厂、太仓二水厂、引江济太水源地、引江河水源地等),应限期关停搬迁污染企业。(黄勇)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水网”或“中国水网讯”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水网”,并加上链接“http://www.h2o-china.com”。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对于违反本声明的,中国水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中国水网联系(sam@h2o-china.com)。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