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网—水行业信息专家

山西:未经许可排放污水至少罚款1万元

时间:2007-03-07 09:22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评论:

  3月1日起,全省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放污水时要领取排水许可证,否则排水管理部门可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这是记者3月5日从省建设厅获悉的。

  今后,全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要申请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未取得许可证书,排水户不得排放污水。如有擅自排放污水或者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等行为,由排水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梁建东)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电话:010-52719750 传真:010-52719751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