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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价格成本监审这个月要上规矩

时间:2007-03-06 13:03 现代金报 评论:

  学生年平均培养成本是多少?经济适用房的成本是多少?小区物业管理成本是多少?水电气热成本是多少?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将随着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规范开展而更加明朗。记者昨天从宁波市发改委获悉,宁波市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从本月起开始实施。

  背景:公用事业定价事关百姓生活

  成品油、天然气、水、电、煤、电信、医疗等诸多公用事业的商品和服务的成本究竟是多少?国家发改委去年出台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浙江省也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据介绍,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过程中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目的是剔除那些不合法、不合理、不被消费者接受的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使政府依据成本所制定的价格更加贴近市场,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规:听证定价都须进行成本监审

  从本月开始实施的宁波市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规定,物价部门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项目,属《宁波市物价局制定价格和收费标准工作规则》规定的成本监审项目,在制定或调整价格前须实施定价成本监审。暂未列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项目,上级部门有规定或被认定有必要的,可按照本规则实施定价成本监审。

  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将实行制定价格前监审和定期监审相结合制度。根据该工作规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须在成本监审目录中确定不同商品和服务的定期监审的间隔时限,其间隔时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

  此外,年度工作计划外出现涉及范围较广的行业性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时,有关价格业务处应提前通知成本调查机构安排成本监审具体事宜。

  改变:成本高低哪能随嘴说说

  宁波市发改委成本调查队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实施后带来的最大改变是,今后成本高低不再仅由经营单位说了算,从而避免企业滥用“成本上涨”为由涨价。

  据透露,多个行业的商品和服务将被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包括水利工程供水、部分能源(热力、煤气、液化气、电力的出厂价格)、重要公用事业(城市供水、燃气、热力销售价格及公交、有线电视价格和收费标准)、医疗和药品(自制剂零售价格)、教育、部分房地产(地价及经济适用房价格、物业收费等)、旅游、重要专业服务及其他等。(记者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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