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市民日常生活的自来水、管道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公共客运等事项,该如何进行特许经营?昨日(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价格调整要听证
用水、用电、坐公交车……人们最关心的莫过于价格,特许经营后,经营者如何保证价格的公平合理和稳定性呢?
《条例》指出,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价格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制定或调整市政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价格,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市政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价格的制定、调整,要以由特许经营者、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市政公用主管部门书面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者调整市政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价格的申请,也可以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直接提出定价、调价方案。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市政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价格,应当依法组织听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方案时,应当充分吸纳听证会所提出的意见。价格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公开发行的报纸、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告,并组织实施。
建立“公众纪监委”
如何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进行最有效的监督?特许经营下,会不会形成新的腐败,带来新的不公?对此,《条例》规定,必须组织建立属于特许经营的“公众纪监委”。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公众监督委员,代表公众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公众监督委员会成员中,非政府部门的专家和公众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关系公众利益的事项,公众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和特许经营者应当充分听取公众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及时解决公众监督委员提出的问题,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应当向公众监督委员会书面说明理由。
特许经营权要授予两家以上
市政公用事业一旦形成垄断,将严重影响市民和政府的利益。为此,《条例》规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年。同一地域范围内的同一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应当授予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但因行业特点和地域条件的限制,无法授予两个以上经营者的除外。
(记者 周华平)
另据《长沙晚报》消息,昨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城市公共客运、城市自来水供应、管道燃气供应、集中供热、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也被纳入特许经营范围。
有的委员审议时提到,公共汽车等城市公共交通不应纳入特许经营范围。但在修改时,省人大法制委认为,城市公共交通具有市政功用事业显著的基础性、公用性和自然垄断性,属于对有限的城市公共资源的利用。从社会实践看,我国推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就是从公共交通开始,且全国各地普遍对公共汽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实行特许经营。因此,公共汽车等城市公共交通纳入了特许经营范围。此外,城市自来水供应、管道燃气供应、集中供热,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也被纳入特许经营范围。同时,该条例还明确规定,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可采用4种形式进行,即:许可特定经营者投资建设并经营某项目,向政府支付某已建项目的建设资金后经营该项目,租赁某已建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但在经营期限届满后,须移交政府,或终止特许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