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会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

时间:2005-06-27 15:08 评论: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姜伟新表示,发改委近期将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
据中国青年报6月27日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姜伟新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说,国家发改委近期将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
姜伟新说,中国正在启动的这轮"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可能要在鼓励节能的政策和机制上做文章。目前的政策和机制在两个方面制约了节约的步伐。首先,资源性产品价格不合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健全。如低水价助长了水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浪费;能源价格不能反映能源市场供求关系,许多资源性产品价格没有体现资源和环境成本。其次,财税政策不完善,对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低油耗、低排量汽车及发展节能建筑等的财税扶持力度不够,对浪费资源的行为还没有限制性的税收政策。
国家发改委2005年重点推进的资源价格改革包括:实行阶梯式水价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加大实施峰谷分时、丰枯分季电价力度,对高耗能行业中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加大供热价格改革力度。
此外,还有一系列的政策也在国家发改委的计划中,其中包括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的比价关系;研究制定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财税政策;加快研究制定鼓励生产、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低油耗、低排量车辆及发展节能建筑的财税政策;适时开征燃油税;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以生产者责任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拆解特定领域收费政策;完善消费税制,抑制不合理消费;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和生态补偿机制。
(世华财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水网”或“中国水网讯”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水网”,并加上链接“http://www.h2o-china.com”。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对于违反本声明的,中国水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中国水网联系(sam@h2o-china.com)。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