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电 四川省建设厅发出对年度限期整治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督查验收通知后,除阿坝州、宜宾市已实施督查验收外,其余各市州因受地震灾害影响而未能组织实施。为统筹开展年度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省建设厅决定继续对省内43家列入年度限期整治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督查验收。
据了解,四川省建设厅在省政府列入年度限期治理目标的全省64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中,除已经实施检查的阿坝州小金县四姑娘山、川主寺、九寨沟甘海子3家污水处理厂和宜宾市南岸、江安县、兴文县、宜宾县4家污水处理厂外,将对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局,成都、自贡市水务局所属的43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督查验收。并对因地震灾害导致管网不同程度受损的成都龙潭、武候、江安、彭州蒙阳镇、崇州市、温江区科技园、大邑县晋原镇、都江堰水质净化中心;绵阳安县、江油市;德阳绵竹九顶山、什邡市;广元苍溪县;雅安市等14家污水处理厂暂不督查验收。
在四川省建设厅下达的年度城市污水收集率考核目标的14个城市中,考虑到绵阳市、江油市和广元市3个城市受灾严重,暂不进行督查考核验收外,其余11个城市均在本次恢复督查验收之列。据悉,对43家污水处理厂的督查验收时间将在2008年8月上旬至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