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经营场所用水应加强水质检查

时间:2008-01-08 11:20 淄博新闻网 记者许莲 评论:

为了逃避缴纳水资费、污水处理费,一些经营餐饮、洗浴、游泳的行业存在着私自打井、水质难以保证的问题,让百姓难以放心消费。这一问题引起了王艳明等12位代表的关注。他们建议监管部门勤查水质,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

近年来,我市第三产业发展较快,经营餐饮、洗浴、游泳的业户在城区、城郊、乡镇到处都有。王艳明在提交的议案原案中写道:“由于大多数餐饮、洗浴、游泳行业的经营业主私自打井现象比较普遍,加之检查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长期以来其水质问题十分突出。”水质难以保证,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经常有群众诉诸报端,反映在一些洗浴场所洗浴后有身感痒、肿、过敏等现象。王艳明认为,餐饮、洗浴、游泳等经营场所点多面广,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切实做好水质检查监管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淄博的内在要求。

在议案原案中,王艳明建议,一方面要加强水质检查,由卫生防疫部门联合技术监督、城市供水部门对餐饮、洗浴、游泳等经营场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发现有使用水质不合格的自备井用于餐饮、洗浴、游泳行业的,要采取相应措施坚决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停业整顿;另一方面,要及时公布经营场所用水的检测结果,让百姓明明白白消费。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餐饮、洗浴、游泳等行业的水质管理水平。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