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环保四大行动督查组按《2007年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实施方案》要求对涪陵区、石柱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行督查。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督查组了解了涪陵区、石柱县工作进展情况。涪陵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采砂船取缔工作已完成,但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工业排污口整治工程进展缓慢。石柱县龙池坝水库保护区内的两个煤矿均已停工,其中六塘煤矿在开工建设污水治理和排污口迁移工程,双和煤矿已完成整改方案设计。督查组对涪陵区、石柱县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各项重点工程任务。二是在排污口未取缔或引出保护区前,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三是涪陵区要尽快研究制定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工业排污口引出保护区的方案。下一步,督查组将对其他排污口取缔工作进展缓慢的区县进行督查,同时通报各区县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