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将逐步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

时间:2007-04-10 14:14 黑龙江生活报 评论:

日前从哈市水务局了解到,未来几年,水务部门将开展全方位“治水”,以构建哈市防灾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哈市是十年九春旱的地区,抗旱基础设施脆弱,大多数农田水利工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预警机制滞后,今后要建立旱情预测预报监控系统,实行春旱冬抗、夏旱春治。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松花江干流防洪工程体系,提高松干堤防尤其是城区和重要城镇堤防的防洪标准,对现有堤防整修加固和升级,对无堤防的区段要逐步建设。要加强山洪灾害的预测预报。

  让更多人喝上干净水

  截至2006年年底,哈市共建设饮水井805眼,解决了44.76万人的饮水困难,但仍有3958个屯、180.8万人存在饮水安全问题,分别占全市农村数、农村人口数的42.9%和39.2%。在“十一五”期间,哈市力争基本解决88.45万农民饮水不安全问题。

  同时,加快重点城镇水源和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不断满足城镇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实现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不断拓宽农村自来水的覆盖面,让更多人喝上干净水。

  建立节水防污体系

  哈市将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比较完善的节水防污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水权制度,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同时在水权交易和转让中注意维护弱势群体和第三方利益,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

  同时还要深化水价改革,制订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在实行用水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过程中,采取弱势群体补贴制或保护价等计价策略,保护弱势群体基本用水要求。落实水资源功能区管理制度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污染排放单位的监管。

  转变管理运营模式

  哈市将逐步改变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模式,对县镇供水、污水处理、水库、灌区渠首、干渠等骨干设施,通过特许经营和水权转让的办法,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对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也将主要运用民办公助的方式,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兴修水利工程。对于农村骨干水利设施,采用“水协商”和“水市场”相结合,放开“水市场”,成立水务集团或引进运营商,进行集约化管理;对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则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进行水权或产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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