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1-05 18:23
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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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到目前为止,我市所有万吨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都设立了标志牌。
我市共有8个万吨以上饮用水源地,分别是泰州市三水厂、泰兴市三水厂、泰兴市滨江供水有限公司、姜堰市自来水公司、靖江市自来水公司、靖江市扬子江自来水厂、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一水厂和兴化市自来水总公司二水厂。8个万吨以上饮用水源地中,5个在长江干流设置取水口,3个在内河主要河段设置取水口。
在长江干流设置取水口的,在水源取水口上下游500米处设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标志牌,在取水口上游2000米、下游1000米处设立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标志牌;在内河主要河段设置取水口的,在水源取水口上下游100米处设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标志牌,在水源取水口上下游1000米处设立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标志牌。在一级保护区标志牌上,注明禁止游泳、捕捞和停靠船舶;在二级保护区标志牌上,注明禁止上马污染项目。
在进入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上下游分界处,8个万吨以上饮用水源地还设立了用荧光漆做成的“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牌。(记者 郭人宏 通讯员 潘松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