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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强硬手段还广州市清洁饮用水源

时间:2003-06-27 09:23 评论:
6月25日,广州市环保局、林业局、创建办、水利局、农业局、公安局、城管支队组成联合执法队,奔赴从化流溪河水库,会同从化市环保局,对仍拒绝清拆的养鱼网箱进行强制拆除。同行前往的还有市人大政协的有关领导。
清拆行动
据广州市环保局梁处长介绍,今年2月,省渔政海监检查总队广州支队流溪河中队与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联合发出通知,要求3月底前清拆没有与林业局林场水产工区签订协议的养鱼设施,有与林业局林场水产工区签订的养鱼设施应于3月前终止协议 ,并进行清拆,最后一批网箱养鱼设施要于今天清理搬迁完毕。
在流溪河水库记者看到,原来20余亩的养鱼网箱,只剩下最后的1亩多。联合执法队的工作人员跳到摇摇晃晃的网箱上,用刀和钢锯将网箱上的网拆除下来。有的网箱里还有鱼没有迁走,工作人员没有将它们放走,还留在网里。过不了多久,养鱼老板急匆匆赶过来,跟工作人员交涉。之后执法队协助他把鱼迁到附近鱼塘里去。由于风大,又下起了雨,在水面上作业有一定危险,清拆行动只能暂时中止。养鱼老板在执法队面前写下保证书,于今天将网箱全部清拆完毕,并保证以后不再在流溪河水库里养鱼。执法人员将于明天再回到水库检查清拆情况。
经济发展为环保事业提供保障
据从化市林业局的孙局长介绍,流溪河水库网箱养鱼是一个老问题了,因为保护水源,林农们有树不能砍,有水不能养鱼,生活无着,所以有人偷着养鱼也无法禁绝。最近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把对林农的补助标准提到全国最高:林地每亩12元。并且随着经济的增长,标准还会有所提高。生态旅游事业发展也为环境保护事业提供了经济保障,去年从化的“梅花节”收入一百余万,林业部门以每棵树12元的标准补助林农,此外,基础建设也有了大幅的进步。在经济发展提供了足够的财力后,国家有关部门才能投入足够的财力进行环境保护事业。在这个大背景下,流溪河水库的网箱养鱼问题才能在今天得以彻底解,广州市民才能喝上“放心水”。
流溪河 广州人的“生命河”
流溪河全长164公里,是广州境内惟一一条完整河流,又被称为广州市民的“生命河”。广州五大水厂,三个最大的都处于流溪河下游。这三个水厂分别是:江村水厂──在流溪河下游石马取水;石门水厂──在西航道石门取水;西村水厂──在西航道西村取水。如果流溪河遭到污染,广州人只能喝地下水了。从1996年到2001年,按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和(GHZB1-1999)]评价,流溪河水库水质属II类,2002年按新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属III类,主要污染影响指标是总磷和石油类。
网箱养鱼 污染严重
在我市,利用水库进行水产养殖比较普遍,2001年,全市利用水库养鱼产量达到4799吨。“水至清则无鱼”,反之,肥沃的水质适合水产养殖,不少养殖户便向水库里倾倒粪便或在岸边进行畜禽养殖,其粪便直接作为饲料,无疑造成水质污染,其中网箱养鱼污染最严重,其投加饲料和饲养过程造成的局部污染是一般饲养方法的5-7倍。广州市环保局梁处长在介绍情况的时候透露,他们正在代广州市草拟一份保护水库水质的通告,以弥补目前这一领域没有法律法规进行约束的缺憾。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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