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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近千家环境污染企业被查处

时间:2003-03-10 09:05 评论:
记者从辽宁省环保局了解到,辽宁省在去年开展的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2026人次,检查企业24104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535起,下达罚款1266万元。其中查封了284家污染企业,对625家企业进行了停产治理,并处理了24名环境违法案件责任人。
据辽宁省环保局环境监理处处长吴长利介绍,去年重点查处了四个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一是查处达标企业的污染反弹,解决达标企业不能稳定达标的问题;二是对死灰复燃的“十五小”和“新五小”等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违法企业,坚决取缔;三是严厉查处各类建设项目违法问题;四是认真解决广大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
吴长利说,达标工业企业污染反弹现象有所抬头,政府责令停产和自然停产的部分企业擅自恢复生产、达标企业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和偷排偷放的问题都很严重。在去年的检查中,重点检查了过去关停的近万家中小企业。海城市7家印染厂构成的印染群存在污染处理设备开工不足的现象,经检查核实,其中的海富印染厂被关停,3家印染厂被处以每家20000元的罚款。
一大批小炼油、小电镀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被取缔,抚顺市青原县65台汞碾子已全部停止加工,17家小氰化选金点全部拆除了加工设备,并清除了生产原料;锦州市取缔了13处土法选金点;营口、盘锦、鞍山市的多家土法炼油点也被取缔。
全省各地把建设项目检查作为控制源头污染的关键环节,出动12210人次,开展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7830次,立案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762件,罚款总计240万元。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北台钢铁公司、阜新市光亚平板玻璃有限公司及朝阳兰陵水泥厂5家大企业均因建设项目违法而被省环保局查处。
为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鞍山市拆除1吨以下锅炉519台,拆除烟囱500余根;辽阳市拆除违法锅炉及其烟囱142个;丹东市查封276台1吨以下锅炉,改用清洁能源240台;葫芦岛市共调查环境噪声污染企业190家,对夜间施工扰民立案30件。(新华社供中国水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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