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废水排放大 要脱盐处理回用

时间:2008-05-30 09:04 环球能源网 评论:

上马煤化工项目不仅耗水,而且废水排放量也大。据了解,每吨甲醇的生产用水为10~15吨,年产20万吨的甲醇装置每小时排放废水达上百吨;一套“18?30工程”(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循环水用量为2万立方米/小时;而年产l0万吨的二甲醚项目一天就需要8000吨水。据山西晋城市的统计,截至2007年底,该市已经形成了292万吨大颗粒尿素、38万吨甲醇的年生产能力,到2010年,该市将形成600万吨尿素、200万吨甲醇、40万吨二甲醚、10万吨煤制油的年生产能力。煤化工项目规模的日益扩大,随之所面临的水环境问题也更为突出。该市的两条主要河流丹、沁两河纳污量均已达到饱和,特别是丹河已远远超出其环境容量。据预测,如果在晋城有条件的煤化工企业实行废水零排放,每年节约的冷却水量可达10亿立方米,相当于2010年南水北调工程全线建成后进京的调水量。

早在2006年,国家发改委就下发了《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鼓励采用节水型工艺,大力提倡废水、中水回用。

煤化工企业要实行废水零排放,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脱盐问题。据内蒙古环境科学研究所、徐州水处理研究所介绍,煤化工装置达标排放的废水,虽然COD、氨氮等达到环保外排标准,但水里面含有NaCl、Na2SO4、CaCl2、MgSO4、MgCl2等盐类,这些盐类溶解度较大,一般不会沉淀,更不会蒸发,直接回用会引起设备的结垢、腐蚀和软泥沉积等,必须进行脱盐处理。废水如不经脱盐处理,只能用于煤、灰增湿及冲洗路面或冲厕所,但是这些用途的消耗量也很有限。煤化工企业如果仅停留在这个回用层次上,也就谈不上废水零排放。但是,要进行脱盐处理就必须上脱盐装置。举例说,一个年产20万吨的甲醇装置如果再上脱盐,至少需要再投资300万元以上,吨水处理运行费用要达到2~3元,甚至高于一次水价格,这样经济上不合算。很多企业在废水达标后一般不愿意再上脱盐装置。

另外,即使对废水采取脱盐处理回用,也仅有60%~70%的淡水能回用,剩余30%~40%的浓水还需外排。据介绍,这是因为在脱盐回用过程中,回用的废水大约占废水总量的2/3,脱除的盐分都浓缩到剩余1/3水里。这些外排废水中盐分大,浇地后很容易造成土壤板结,严重时会使土壤盐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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