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运河中上游禁建水污染项目

时间:2008-04-29 15:59 新华网广东频道 田玲玲 评论:

4月28日电 运河中上游、东江沿岸不再批水污染项目和化工类项目。记者昨日(4月27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严格新建项目管理,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环保部门进一步细化区域限批政策。另外,进一步细化产业限批政策,严禁新建燃煤电厂、水泥、制革、造纸项目,限制建设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电镀(线路板)、漂染、洗水、印花项目。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将进一步细化区域限批政策,禁止在东江沿岸、东莞运河中上游地区、三级水源保护区、禁止养殖区范围内新建水污染项目和化工类项目。另外,进一步细化产业限批政策,严禁新建燃煤电厂、水泥、制革、造纸项目,限制建设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电镀(线路板)、漂染、洗水、印花项目。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结合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企业限期治理后仍有超标行为的,报请市政府强制关闭。“另外,将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无牌无证污染企业予以全面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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