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分阶段开展污染专项整治

时间:2008-04-16 11:30 中国环境 记者 步雪琳 评论:

为确保成功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四川省攀枝花市近日专门出台《攀枝花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环境监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方案》部署,攀枝花市实施水环境监察专项行动,重点监察巴关河、摩梭河、大河和沿江沟、马家田沟,在相关河道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全面清理金沙江攀枝花段的排污口,针对排污总量大、不能稳定达标的排污口开展专项整治,限定整改时间,落实整治责任。加强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全面清理2000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环境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集中整治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隐患。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察,重点做到查管理职责是否明确、运营机制是否健全、管网是否完善并贯通、污泥处置是否合理、外排废水是否稳定达标。
  《方案》要求,对全市工业污染源开展拉网式排查,责令存在问题的企业制订限期整改方案,6月30日前必须完成整改任务。逾期不能完成的,一律停产整改。符合工业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要求的,必须责令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按相关法律顶格处罚。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不得批准违反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政策的新建项目,已开工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对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就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并给予高限处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水网”或“中国水网讯”等字样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水网”,并加上链接“http://www.h2o-china.com”。
2.本网转载的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对于违反本声明的,中国水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在两周内与中国水网联系(news@h2o-china.com)。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